新华社评论员: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新华社评论员: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论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重要讲话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题: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论习近平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重要讲话

  新华社评论员

  “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日前举行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同各国领导人共商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之策,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宣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决心,彰显对共推全球气候环境治理的发展中大国担当。

  近年来,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荒漠化加剧、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地球只有一个,如何共建绿色宜居的共同家园?怎样开辟可持续发展的阳光大道?面对全球环境治理挑战,习近平主席首次全面系统阐释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提出“六个坚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纾解全球环境治理之困提供了中国方案。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科学理念是实践指引。近年来,极端天气、物种灭绝、新型疾病等灾难频频降临,大自然以这样的方式,一次次向人类发出警告。现实告诫我们: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遵循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充分考虑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良环境的期待、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我们才能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双赢。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团结合作是必由之路。回望全球气候治理的进展与曲折,合作是各国唯一选择,也是通往未来的正确方向。这意味着,全球气候治理应以公平正义为要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能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地缘政治的筹码、攻击他国的靶子、贸易壁垒的借口。应对气候变化,必须牢牢把握多边主义原则,要携手合作,不要相互指责;要持之以恒,不要朝令夕改;要重信守诺,不要言而无信,在实现全球碳中和新征程中互学互鉴、互利共赢。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务实行动是重要保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从未缺席。中方宣布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愿景,是基于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通过多种形式的南南务实合作,尽己所能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内容……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以实际行动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不懈努力。

  此次气候峰会,正值第52个世界地球日。如天文学家卡尔·萨根所说:地球,宇宙中的这一“暗淡蓝点”,就是“我们的家,我们的一切”。应对气候变化任重道远,但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舟共济、守望相助,人类定能守护好这颗蓝色星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