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生物光子学研究院/党中央精神 2024-06-20 08:09: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物光子学研究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吕惠东
2024年06月19日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延安整风运动中党的纪律教育
严明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优势,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党内集中教育中进行党的纪律教育是延安整风的一个特色。延安整风把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来抓,提高了党员的纪律意识,增强了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在党的纪律建设史和党性教育史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把纪律教育作为整风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整风运动中,毛泽东同志提出要用纪律来整顿党的作风,改进党的工作。他把纪律比喻为“霸道”和“金箍”。“霸道”就是纪律要有刚性的约束和执行。1941年9月,他在《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中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页)这既强调要通过政治路线的正确性、政治立场的正义性,形成感染力和号召力,使人心悦诚服,又强调纪律执行要体现刚性和力度。“金箍”就是孙悟空头上约束他自由行为的法器,犯了错误就要受到批评和惩罚。1942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学习组会议上做的《关于整顿三风》的报告中指出:“党员有服从党的决定的义务……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列宁论共产党的纪律说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416页)毛泽东同志用这两个比喻生动地说明了严肃的纪律对整肃党风的重要作用,也增强了党员对纪律的认识。
当时党内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主要表现为宗派主义。宗派主义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体利益,背离党的民主集中制,是一种典型的违背党的组织纪律的表现。毛泽东同志特别指出,“宗派主义是排挤非党干部的一种风气,即排外主义。同时也排内。闹独立性、不服从决议、没有纪律的现象,必须整顿”(《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374页)。宗派主义的首要表现就是闹独立性,“他们不懂得党的民主集中制,他们不知道共产党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他们忘记了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体,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因此,必须预防并消除这些错误倾向,“要提倡顾全大局。每一个党员,每一种局部工作,每一项言论或行动,都必须以全党利益为出发点,绝对不许可违反这个原则”(《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21页)。毛泽东同志强调这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延安整风还通过纪律教育,有效去除了党内存在的其他错误倾向,如把个人放在第一位,把党放在第二位,闹名誉,闹地位,闹出风头。拉拢一些人,排挤一些人,在同志中吹吹拍拍,拉拉扯扯,把资产阶级政党的庸俗作风搬进共产党里来。这种非无产阶级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毛泽东同志要求全党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一定要建设一个集中的统一的党,一切无原则的派别斗争,都要清除干净。要使我们全党的步调整齐一致,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奋斗,我们一定要反对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2页)。通过整风中的纪律教育,有效清理了党内存在的宗派主义、个人主义、闹独立性等行为,严肃了党的纪律,增强了党组织的团结。
把遵守党纪作为增强党性的重要内容
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是政党阶级性最高和最集中的表现。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的党性观全面建构和党性教育集中开展的时期,刘少奇同志将“遵守纪律”作为共产党员八个方面的修养之一,强调党员“要有坚持党内团结、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守纪律的修养”(《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9页)。在整风运动中,党将纪律建设和纪律教育作为基本的党性内容来强调。在《反对党内各种不良倾向》一文中,刘少奇同志进一步明确了纪律性在党性中的具体要求,指出:“共产党员的党性,不只表现在他有最高的最明确的原则性上,而且表现在他有最高的组织性与纪律性上。……党员的一切思想、言论、行动,都应该是有原则的、有组织的、有纪律的”(《刘少奇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302页)。可见,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抓手,增强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即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性、思想性、组织性和纪律性,进而团结和巩固全党,成为延安整风中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强调增强党性的目的是使党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的党,“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使全党能够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43页)。这也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中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要求。《决定》具体指出了存在于党内的与党性不相容的错误倾向,提出了纠正违反党性原则的若干要求,并重点突出纪律性的要求。包括:在党内更加强调全党的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严格检查党的决定的执行情况,肃清两面性现象;纠正、教育、挽救、团结犯错误的干部,“对于屡说不改者,必须及时预防,加以纪律制裁”;“要在全党加强纪律的教育,因为统一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要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必须如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第445页)。《决定》从增强党员党性,维护党的团结的目的出发,突出纪律意识在党性修养中的重要地位,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纪律约束,巩固了党的组织,加强了党的团结,维护了党的集中统一。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的纪律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
在延安整风运动的收官阶段,中国共产党举行了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全会主要的内容和最重要的成果,是原则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时期党的历史及其基本经验教训,高度评价了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肯定了确立毛泽东同志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
《决议》对党的历史上的“左”倾错误进行了批判,也对党的纪律建设曾经经历的严重挫折进行了深刻反思,指出在第三次“左”倾错误路线下,党在组织上进行了错误的党内斗争,对怀疑、不同意、不满意、不积极拥护、不坚决执行该路线的同志,不问其情况如何,一律错误地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罗明路线”“调和路线”“两面派”等大帽子,“它破坏了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使党内纪律成为机械的纪律,发展了党内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倾向,因而使党内新鲜活泼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之发展,受到打击和阻挠”。这种错误的党内斗争还导致了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大批地打击、处罚和撤换中央和地方一切同他们气味不相投的、不愿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有工作经验并联系群众的老干部”,“轻率地提拔一切同他们气味相投的、只知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缺乏工作经验、不联系群众的新干部和外来干部,来代替中央和地方的老干部”(《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页)。这样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更严重的是极大地削弱了党的组织,留下了深刻教训。
为认真总结这些教训,克服这些错误倾向,《决议》指出:应该深入地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提高全党对于无产阶级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鉴别能力,并在党内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耐心说服和教育工作,分析错误的内容和危害,说明错误之历史的和思想的根源及其改正的办法。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克服党内错误的应有态度。克服党内错误的基本的正确的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正确的原则就是要在党内斗争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通过批评达到团结的原则。这也是全党整风运动和党的纪律教育应遵循的方针,更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
延安整风提高了全党的理论素养,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尤其是党的纪律教育的有效开展和纪律建设的扎实推进,切实增强了全党学习纪律和遵从纪律的观念意识,纠正了党内斗争问题上的一些错误倾向,克服了多年形成的自由主义和宗派、山头现象,在党风党纪建设上形成了一种广泛的自觉,使全党在新的高度上实现了团结和统一。延安整风是党的建设史上的伟大创举,为夺取抗战胜利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基础,也为后来党内开展集中教育和纪律教育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
(作者:吕惠东,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分中心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革命精神及其当代价值研究”阶段性成果)